近日,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安徽省优化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升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质效,推动安徽省营业性演出市场高质量发展。措施提及将文旅、公安原有的两个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为1个,实行“联合受理、并联审批”模式,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要求、办理流程,采用“一张表单”完成申请。通过并联审批,大型演出活动从受理到批准的平均时长,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时限压缩率达到50%。两部门所需申请材料进行合并梳理,遵循“重复材料只收一份、相似材料整合归并、审批部门可查询或政府部门可共享的材料无需提交”的原则,将申请材料精简至最少。通过该措施,大型演出活动申请材料由原来的31项(文旅10项,公安21项)减少为10项,材料精简率达到67.7%。
大型演出活动实现“快审快批,一周一批”。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组织全省大型演出活动风险评估和综合研判,安徽省公安厅、省委网信办、省委台办等相关部门参加,频次增加至每月两次,并视情进一步增加研判频次,同时酌情增加文审、网审等研判形式。
落实《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5〕2号)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放宽大型营业性演出可售(发)票数量限制。将大型演出活动可售(发)票数提升至演出场馆最大座位数的90%至95%。
同时,推进节约政企成本,一个大型演出活动仅组织一次集中约谈,由演出举办地市公安机关牵头召集,文旅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省级文旅、公安部门可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建议,或根据实际需要派员参加。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加强与宣传、网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加强对大型营业性演出项目的总体把控,减少对项目的重复检查,实现检查结果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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