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金穗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现以最低标价法方式采购数字电影流动放映激光投影仪19台。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投标须知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招标要求。
2.对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2024年3月25日15时00分前,向我方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4.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质保)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二、货物采购数量、参数要求
根据合肥市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作实际需求,拟采购理光PJRW300D系列或奥图码LSW8227ST 4000系列高清激光投影仪19套,具体参数要求如下。
1.适用于合肥市农村电影公益电影放映工程;
2.采用激光光源;
3.分辨率≥1280*800;
4.具有防尘装置,防尘等级IP6X;
5.宽高比16:9或16:10;
6.光源寿命≥20000小时;
7.光通量≥4800流明;
8.透射比范围满足1.2-1.5;
9.镜头位移垂直 +/-12.4%
10.重量≤5KG;
11.具有原厂出具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2.采用数字电影流动放映设备视频专用接口DVI-D或HDMI接口并配备视频专用连接线。
三、招标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投标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价要求:
(1)您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报价总金额含运输、安装、调试、税票等完成本次采购内容和任务的所有费用。
(2)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加盖公章。
(3)产品单价最高控制价:8500元,19套投影仪总价最高控制价161500元,超过最高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报价须知:
(1)产品质量必须是国家质量合格产品。
(2)供应商承诺的供货及安装周期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在签定合同10日内完毕供货及其他服务要求内容。
(3)采购合同由中标单位、采购单位两方签订。询价函、投标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评标方法:最低标价法。
(5)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采购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4.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参加开标会的);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5)拟供货产品品牌、型号、及参数(格式自定)及报价单明细;
(6)提供3年免费售后服务承诺函及详细、可行的服务方案;
(7)企业人事、财务等相关制度和近三年依法纳税证明;
(8)近三年成功实施的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
(9)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
(10)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5.报价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3月25日15时00分。
6.交货期与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投标文件需报送纸质版:1正1副,正副本封装在一个档案袋里。
四、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合肥市金穗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公益电影事业部(庐阳区九狮桥街10号长江影城4楼)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做为首付款,甲方开始向乙方供货。甲方按合同量完成供货后的30日内,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合同总价的5%做为质保金,合同期满一年后的7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合肥市金穗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天成
联系电话:18755126356
邮箱:1017397935@qq.com
合肥市金穗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