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丨梦外滩度假区春节音响、灯光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05    浏览量:425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获批实施,项目业主为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梦外滩度假区针对春节活动需使用音响、灯光、激光灯等租赁。

2.2项目地点:梦外滩度假区。

2.3项目要求:

(1)使用时间:2024年2月10日至2月16日,外加2月24日(年初十五),共8天

(2)项目内容:为配合演出,在演出舞台增加音响、面光及灯光照明,同时也需要激光机和烟雾机打出造型,以上具体点位可到现场实地查看。

(3)项目要求:规定时间内需保质保量完成。音响需能保证乐队的演出。


3.竞标须知

3.1竞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具备相关技术实力的企业。

3.2投标过程中各竞标人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由投标人自理,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3投标时暂需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如投标方没有中标,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协议到期后无争议的,无息退回。

户名:东阳市横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账号:38317154137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横店支行

3.4中标方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和开展工作的,交纳的伍仟元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3.5如在投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资料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咨询获取时间:2024年1月11日17:00前,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前。递交地点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横店影视办公大楼五楼(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或开标现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东阳市横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虞先生 15957903098

招标管理单位: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商贸部 

联系人:杜先生 13905899559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联系人:施先生 13605723232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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