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第九届中国戏曲文化周“精品大戏展”9至12月举办,剧目申报工作启动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发布日期:2025-08-29    浏览量:123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征集第九届中国戏曲文化周“精品大戏展”参演剧目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国家京剧院: 


  由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九届中国戏曲文化周即将在北京举办。为办好本届中国戏曲文化周“精品大戏展”,现开展优秀戏曲作品征集遴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精品大戏展”演出时间、地点 


  2025年9月下旬至12月下旬,北京市区相关剧场。 


  二、申报要求 


  尊重戏曲艺术创作规律,发扬“十年磨一戏”精神,近年新创剧目和早年创作、经过不断完善提高的剧目均可申报。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受观众喜爱、演出场次多; 


  (二)不“唯题材论”,表现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三)坚守戏曲本体,唱腔突出剧种特色、保持剧种韵味; 


  (四)舞美设计制作凝练节制、空灵诗化。 


  曾获原文化部“优秀保留剧目大奖”的剧目,入选重点传统(经典)剧目复排计划名录并完成复排演出的剧目,入选2020—2024年度文化和旅游部戏曲创作优秀案例“十佳案例”的剧目,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优先申报。 


  每个省(区、市)申报作品不超过2台。国家京剧院可申报1台。 


三、申报材料 


  (一)《第九届中国戏曲文化周“精品大戏展”申报表》(见附件); 


  (二)完整清晰的剧目演出录像(带字幕),MP4格式; 


  (三)剧目剧本。 


 四、其他事项 


  (一)以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申报工作。 


  (二)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剧目进行遴选,选出约5台剧目在指定时间内进京演出,每台演出2场;向参演剧目颁发入选证书。 


  (三)组委会统筹确定演出档期,给予参演单位一定补贴并负责场租费用,其他费用由参演单位自理。 


  (四)参演作品须确保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五)组委会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以及包括网络展播在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五、报送方式 


  请将申报表WORD文档、盖章后扫描文档和相应剧目视频等材料存入网盘(设置网盘视频有效期大于6个月),于2025年9月5日前将网盘链接发送至邮箱:ftwcxqk@mail.bjft.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厉国华 010-83734581 


  专此函达。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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